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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省人代会焦作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3)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的请示、报告,负责联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答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工作。
(5)负责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行政事务工作。
(8)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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