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牛书军同志辞去焦作市监察
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25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牛书军同志辞去焦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