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号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已经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