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我市召开《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9月26日获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第一部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为推动我市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11月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修、副主任葛探宇,副市长薛志杰出席新闻发布会。
《条例》共六十五条,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规划和建设、新业态培育、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会议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条例》的批复和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王建修强调,制定《条例》是践行全域旅游国家战略、推动旅游业向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具体举措,是打造太极胜地、山水焦作、推动我市旅游转型发展的有力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解读、广泛宣传《条例》,大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出台配套措施,监督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薛志杰表示,市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全面履职尽责,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让《条例》成为全域旅游发展的破冰重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