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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获批


发布时间:2020-03-25
3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我市立法体制、进一步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第一章明确了我市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对地方立法权限作出了规定;第三章对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作出了规定;第四章对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等作出了规定;第五章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作出了规定;第六章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作出了规定;第七章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日期。该《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