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31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文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刑事审判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司法工作,事关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20937件,判处罪犯2369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719人。全市法院6个刑事审判集体、23名刑事审判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案件804件,判处犯罪分子986人。从严惩治危险驾驶犯罪,审结案件5361件,判处犯罪分子5370人。依法严惩制毒贩毒犯罪案件,审结案件192件,判处犯罪分子291人。坚决打击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审结案件37件,其中,对震惊全市的“故意杀害两幼童”一案的被告人吕小雷判处死刑。
二是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1件,判处犯罪分子18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对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郑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判处行贿犯罪分子13人。
三是严惩涉企违法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44件,判处犯罪分子290人,为企业挽回损失2272余万元。对冒充单位领导和朋友,通过聊天工具诈骗全国各地数家企业的特大电信诈骗案的主犯潘宗川,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沁阳张勇军、孟州谢定飞、修武史振广、中站薛海江等黑恶势力集团重拳打击,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严惩校园欺凌、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9件。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建设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机制,形成了具有焦作特色的“1+3+X”少年审判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法庭家庭第三方”联合帮教工作机制,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其中,经过帮教重返校园19人,考上大中专院校8人,顺利就业72人。
五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黑恶性质犯罪,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等,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沁阳市法院审理的辛中千等42人系列电信诈骗案,被告人中有8名在校生和10名未成年人,案发后全部认罪悔罪,退赔所有赃款,一审法院依法对其适用了非监禁刑,做到宽严有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共受理黑恶势力案件48件,审结42件,结案率87.5%(其中,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3件、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件、审结恶势力团伙案件15件),共判处295名被告人刑罚(其中,黑恶势力犯罪分子218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判处5-10有期徒刑37人,4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530.1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884.5万元,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阶段性成效。焦作中院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史广振等涉黑案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五大精品案件之一”。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增强专项斗争主动性。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先后12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重大涉黑涉恶及涉“保护伞”案件督办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同时,积极发挥院长、副院长带头作用,有效落实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32起,充分发挥了院领导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引起社会热烈反响。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专项斗争整体氛围。积极开展集中开庭、宣判活动营造声势,先后7次组织集中开庭、宣判,并邀请代表委员、广大群众和媒体记者旁听,发挥震慑作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扩大宣传成果,在人流量密集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手册,在电视台、微信、微博、网站平台普及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发布最新动态、公布典型案例,全方位展示专项斗争成果,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发表扫黑除恶宣传稿件国家级128篇、省级220篇、市级292篇,配合制作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电视节目七期,发布自媒体信息1468条,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团伙,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同时,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坚持以庭审为中心,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是深挖彻查线索,确保除恶务尽。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线索来源、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线索摸排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有关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按照线索移交程序及时移送相应的有关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并将线索摸排移交情况上报上级法院和市扫黑办。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向有关部门移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35条。
五是坚持综合治理,发挥扫黑除恶联动合力。全市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扫黑除恶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条,已收到反馈意见18条,齐抓共管机制不断完善,专项斗争整体性、协同性不断提升。
(三)依法惩治电信网络、金融涉众等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看好老百姓“钱袋子”。完善制度规定,做到量刑规范,制定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确保电信诈骗案件类案同判。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17年至今,共审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194件,判处犯罪分子613人,其中,对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被害人2000余人、涉案范围波及全国10余个省份的于鹏、曹慧娟等十人重大诈骗案的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追赃退赔,挽回群众损失,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督促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退赔,其中,温县法院审理的吴奇、李辉等12人犯诈骗罪一案,通过做工作讲法律,使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赃50余万元,有效为群众挽回损失。截至目前,法院审理阶段累计缴纳罚金120余万元,实际追缴退赔300余万元。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防骗意识,截止目前,两级法院组织宣传42次,受教群众5000余人,2019年修武法院开展“送法进军营”的活动,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公开开庭审理张娜诈骗一案,200余名官兵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极大提高了官兵的法治观念和防骗能力,获得了一致认可。
二是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17年至今,共受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8件,审结167件,结案率位居全省第四,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62人,对涉案金额78.53亿元、受害群众2.6万余人的集资诈骗案的主犯廉金枝判处无期徒刑。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机制创新,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和判断的指导意见》,对14个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引导公安、检察机关明确取证方向,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四)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助力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一是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以来,焦作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食品、药品、农产品案件领域的案件58件,判处93人,对25人判令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坚决杜绝犯罪分子再犯。今年审理的赵狗仝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中,对收购、销售病死猪肉1000余斤的主犯赵狗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二是严惩破坏环境行为,保护美丽家园。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惩污染环境犯罪。2017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一、二审刑事案件149件,判处犯罪分子211人。2018年6月5日国家环境日当天,对我市首例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彰显了司法机关向破坏生态环境宣战的坚定决心,弘扬了绿色司法理念。对涉案15人、涉危险废物重量达350吨的环境污染案主犯赵金双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期盼。该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践和理论研究双促进、双提升。今年5月,与河南理工大学举行焦作市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中心签约及揭牌仪式,实现司法工作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充分融合。6月,武陟县覃怀公园举行了“焦作市环境资源生态修复基地”揭幕仪式,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修复的有效衔接,为下一步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探索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构建 “一核心五重点”(即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以繁简分流、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重点)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体系,建立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刑事审判制度。
一是不断探索制度改革,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制定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路线图,建立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实施细则》《刑事案件证据质证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快捷刑事诉讼办理机制的暂行办法》等15项规章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快捷刑事诉讼办理机制的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刑事速裁+认罪认罚+量刑激励“三合一”工作法,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二是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坚决依法排除,切实防止刑讯逼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案件审理中共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353件,排除非法证据21件,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职能。如在审理韩博飞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中,因讯问被告人同步录音录像画面与笔录文字记录严重不符,对此讯问笔录依法予以排除。
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协同配合,力推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截止目前,共有260多名证人、鉴定人到庭作证,有效提升了庭审效果。如2018年开庭审理的被告人薛胜利故意杀人一案,证人薛小三和薛长明、鉴定人王民出庭作证,回应了辩护人提出的质疑,保证了疑难案件的圆满审理。该案件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四是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建立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大力推行刑事速裁制度,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1323件,占比56%。对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简易刑事案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当庭宣判率。共审结此类案件5592件,平均审理期限7天。
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全市法院刑事案件数逐年上升,且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毒涉枪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大案要案越来越多。但是,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法官助理、书记员缺口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效率。
二是刑事诉讼各环节的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部门沟通、协调不够,未形成有效合力。
三是电信网络诈骗、金融涉众犯罪案件调查取证、追赃挽损难。这类案件具有涉及地域范围广,受害人员多的特点,审理中常常会出现刑民交叉的情况,对涉案资产的权属认定、处置变现造成很大困难,存在很大的信访维稳压力。
四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新格局有待完善。有的案件证据基础仍与裁判标准有明显差距,关键证据遗漏或遗失,取证程序不规范、笔录记载瑕疵较多,给依法公正审判留下了隐患。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率不高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扭转,出庭补助和证人保护制度有待完善。
五是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刑事法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把握刑事政策存在偏差、办案程序不够规范,有的案件化解矛盾工作不到位、结案周期过长,有的案件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极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三、今后刑事审判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议,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大监督支持下不断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二是全面服务保障市委工作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既精准发挥死刑惩戒威慑作用,又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发挥庭审中心作用,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和公安、检察机关、司法局密切配合,夯实审判的证据基础,推动完善出庭作证保障机制;认真总结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进解决看守所、监狱拒收患病人员等问题。
四是切实强化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夯实院庭长对案件依法监督,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提升案件质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刑事法官把握工作大局、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刑事政策以及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加快推进补充审判辅助人员,积极组建新型审判团队,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全面从严管理队伍,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从严查处,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人大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为深入推进平安焦作、法治焦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