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建投等2家国有企业入股焦作农商银行及购买不良资产的报告》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04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建投等2家国有企业入股焦作农商银行及购买不良资产的报告》的决定
(2018年9月21日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建投等2家国有企业入股焦作农商银行及购买不良资产的报告》(焦政文[2018]33号)及有关情况说明。会议认为加快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家监管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信社做大做强和健全区域金融体系的现实需要,对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改革任务、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建投等2家国有企业入股焦作农商银行及购买不良资产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精心组织,高效运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要加强对改制组建焦作农商银行进展情况的监管,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